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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,我就被訓練成"泡茶手"。


就是待在大人身邊,從溫杯、洗茶、醒茶、泡茶、倒茶、遞茶、聞香、收杯、再洗杯...不斷的循環的那個人。應該就是步步驚心這部片裡的那個女主角 若曦 的工作。

所以,我很喜歡喝茶。中國茶。


爸爸是做生意的,一輩子當老闆。商場上,不是喝酒、就是喝茶。出門上館子喝酒,進門入戶喝茶。我呢,算的上半個生意孩子。

小時候爸爸生意忙,長跑高速公路,我跟著在車上睡;小時候爸爸生意上的朋友來,我就在叔叔伯伯膝上玩。媽說,不怕生的我有一回還把爸的一個外國朋友的鬍子給拔了。


大了些,可以幫忙做事了,就燒水。從到山泉水、淨水質開始。燒水也是很有學問的,爸說。現在雖然他人不在了,但是我始終記得。


不知道為甚麼在他百年之後,他帶給我的傷痛好像也隨著她的消逝而消逝,想起來的,都是他留給我的好、即一身的"雜藝":柔道、書法、茶道、品酒、書......,感覺上他似乎是個很風雅的人,但是他卻是個不折不扣十足市儈的商人。 

儘管如此,他還是很愛喝茶,很愛喝好茶。

泡茶的手續講究起來極微細膩繁瑣,從水質、茶的種類、烘培、燒水、水溫、茶具、器皿、樣樣都是學問。爸很愛,我卻很厭。

那時候,很討厭的原因,我想不外乎就是因為我是被訓練的人,動作優雅端莊、不即不徐,爸說,可以磨磨我的性子。

性子沒有磨到多少,倒是在我的肚子裡養出了一條大茶蟲。



離家生活後,我還是很愛喝茶。可能是小時候的訓練,我的味蕾很敏感,茶品的好壞,一喝就知;喜不喜歡倒也是個人主關問題。

所以,遇上好喝的茶,可以買的就買、不能買的就用要的;再不行就用偷的~呵,尤其是偷來的茶特好喝。 

今天我打包了我的茶,初估大概有個十來公斤...有的是朋友知道我愛喝送的;有的是媽媽千辛萬苦透過關係才買來的難茶;有的是我自己偷買的白毫烏龍、四季春、東方美人....

夠我喝個一年半載了。我發現。

 

搬個家,我發現,我是ㄧ隻可以像孫悟空七十二變的變形蟲,現在我變形的本事又多了一項:茶蟲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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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sa09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